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健全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标准体系的工作要求,切实推动人民检察院业务装备配备水平提升,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检察院来淮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组与市、县(区)两级财政和检察机关开展座谈交流,深入了解检察业务装备经费保障情况、现有业务装备配备存量情况以及业务装备共建共享情况,认真听取基层对重新制定江苏省检察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标准的意见建议。针对调研了解的情况,调研组一致认为,要坚持以服务基层为导向,以实事求是、厉行节约为原则,进一步加强省级层面的制度研究和系统谋划,充分考虑新时代检察业务职能的发展变化与财政可承受能力,兼顾当前与长远、前瞻与可行、必配与选配,力求制定既满足检察机关履职需要,又体现江苏领先性的装备标准,为更好服务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