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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好生态成为群众的“幸福不动产”

时间:2024/8/15 10:47:55

盱眙法院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立秋时节,驾车行驶在美丽的洪泽湖大堤上,不时能看到一只只在天际翱翔的白鹭。五年来,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白鹭,逐渐从洪泽湖湖区的“稀客”变成了“常客”。

“这一变化主要得益于近年来当地法院针对生态环境等领域持续开展的司法保护行动。”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资环处处长杨其海说,“通过对非法采砂、猎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行为的严厉打击,以及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法庭,如今的洪泽湖湖区库容变大了,湿地变多了,水质更好了,物种也更丰富了。”

洪泽湖是我国第四大淡水湖,湖底囤积着大量优质黄砂资源。为了保障洪泽湖供水、航运安全和生态平衡,我省多部门于2014年联合发文,将洪泽湖水域列为禁止采砂区域。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盯上了这片区域。

“当时,进入洪泽湖湖区盗挖河砂的不法分子十分猖狂,半夜经常能听到挖掘机作业时的轰鸣声。他们数十人组成团伙,不仅挖河砂,还打人、勒索钱财。”湖区渔民老杨想起多年前的采砂乱象,至今仍心有余悸。他说,非法采砂活动一度对湖区生态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

面对屡禁不止的非法活动,当地政法部门开展了严厉的打击行动。2017年12月,盱眙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52名被告人、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的非法采砂案进行了公开宣判,52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刑。

为持续加大对洪泽湖流域环境的保护力度,2019年7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洪泽湖南岸的盱眙县设立了专门法庭——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

“从后续成效来看,这起案件应该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该案宣判后,一年之内未出现一起诉至法院的非法采砂案。”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孙在桐说,湖区非法采砂乱象得到有效遏制后,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几年来,我们通过开展巡回审判、进行生态保护普法宣传、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湖区设立水上流动巡回审判点等措施,积极融入管辖区域的环境治理体系之中,不断促进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协调,实现了审结一案、修复一片、带动一方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效果。”孙在桐说,这些举措也进一步传播了环境司法保护理念,增强了辖区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举报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积极性。

2023年8月的一天,淮安区苏嘴镇章集村村民老章骑着电动自行车去田里干活,意外发现有人在打鸟。

“我们这里生态环境好,经常能看到一些不认识的鸟,法官来村里普法时说过,这些鸟不能碰。所以,我拦住他们想看看他们打的是什么鸟,结果他们又给我递烟,又说要送我两只鸟,我就更怀疑了。”老章说,“当时,我立刻拍下车牌并报警,他们害怕了,放下鸟就逃走了。”

老章说,这两只鸟当时已经死亡,后经南京警院鉴定中心认定为东方白鹳。东方白鹳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版),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处于全球濒危状态。

因报警及时,四名偷猎者被逮捕并被起诉至盱眙县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最终,四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至4年不等。为提升普法效果,今年6月5日公开庭审当日,该法庭通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CTV-12频道《庭审现场》栏目对此案进行了直播,央视和《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40余家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近五年来,在群众主动监督、各方共同努力下,洪泽湖流域生态圈日趋稳定。”杨其海说,流域内鱼类物种数量增至50余种,鸟类总数由之前的20余万只增加到50余万只,其中,花脸鸭种群数量超过20000只,创下了国内花脸鸭种群数量最高的纪录。

如今,洪泽湖畔早已告别了之前“盗采尘土飞扬,洗砂污水乱排”的景象,变得树木连片、岸线秀美、鸟飞鱼跃,许多鸟类观测者、摄影爱好者慕名而来,不少滩涂成为远近闻名的网红打卡点。

在盱眙县官滩镇洪湖村党总支副书记杜成朋的眼中,洪泽湖生态环境的改善给村里增添了不少人气。天气晴好时,环湖公路上游客络绎不绝,村里养殖的小龙虾也有了更多的销售途径。他乐呵呵地说:“天更蓝了,水更清了,游客更多了。现在,村里人人都知道要保护好湖区的自然环境,毕竟,好的自然环境就是我们的‘幸福不动产’嘛!”

作者: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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