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运动鞋、一身便装、一个手提包……她很少“坐堂问案”,而是行走于乡间地头、工作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近10年来,她累计办结案件3600余件,曾创下个人年结案465件的全市记录。她,就是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金湖县人民法院法官雷爱红。
贴心调解,纠纷止于末端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7年,雷爱红面对“疑难杂症”时,总是能够迅速抽丝剥茧、厘清关系,切实把工作做到当事人心上。
村民陈某用自家农用手扶拖拉机拖运粮食,与骑电动自行车的万某发生碰撞,致万某腿骨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承担主要责任。
“我提前打了转弯手势,是他不注意撞上的,能怪我吗?”调解中,陈某态度坚决。“别激动,听我慢慢分析。”雷爱红和风细雨地说,“第一,你无牌无照驾驶机动车;第二,按照交通法规规定,行驶中机动车应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第三,虽然万某存在疏于观察的过错,但你看见万某向你驶来,对事故的发生应该有预见性。”
最终,双方各让一步,陈某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雷爱红认为,民事纠纷处理起来并不难,只要坚持做到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从源头上把法律关系讲明了、把道理说清了,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自然事了人和。
非诉联动,汇聚多元力量
宝应湖法庭是金湖法院唯一设在基层的法庭,下辖6个镇(街),占据全县“半壁江山”,但只有2名员额法官。
2018年,雷爱红担任该庭庭长后,积极开展以控制诉讼存量和压降非诉增量的“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她主动协助辖区,将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网格员纳入“诉源治理减量工程”中。同时,在她的主导下,塔集镇东方红村创建“乡贤评理堂”、前锋镇淮武村创建“村民理事会”等多个村民自治组织。
2020年,辖区基层组织累计化解非诉矛盾纠纷1700余起,委托诉前调解案件132件;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439件,较上年减少142件;辖区内84个村(居)中,有23个实现“无诉村居”。
这一年,雷爱红荣登“淮安好人”榜,并被评为全省法院矛盾纠纷化解先进个人。
驻村工作,化解矛盾纠纷
吕良镇前进村位于金湖、洪泽、淮安三地交会处。人员流动大,矛盾纠纷频发。在此背景下,宝应湖法庭主动与该村开展“庭村共建”。
10年前,李某将村里68亩低洼地承包下来,开发水产养殖。由于前期投入较大,经双方协商,村委会将李某的合同期限向后延长了4年,作为补偿。2020年,李某合同到期后,村里重新招标。结果以每年每亩700元的标价,被他人夺得。李某认为现在的高标价,得益于他创造的良好养殖环境,要求村里给予补偿。
雷爱红耐心听完李某的陈述后说:“当时村里延长承包期,就是种补偿方法。养殖环境的改善固然有你功劳,但现在的标价能与10年前相比吗?这样的诉求于法无据、于理不通。”从此,李某再也没向村里提过补偿的事。
“庭村共建”开展3年来,前进村仅发生民事成诉纠纷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