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资产的“沉睡”导致使用权、收益权得不到有效体现,进而造成资源错配或闲置浪费。为唤醒“沉睡”的闲置资产,进一步释放发展红利,今年以来,金湖县结合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先试先行,在盘活闲置资产上探索“三权分置”模式,构建各方利益联结机制,体现资产价值,增强乡村发展新动能,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提供改革动力。
“确权”且“保权”,所有权权属明确。为有效盘活先导镇国有资产,金湖县明确闲置资产所有权不变,即仍归原单位所有,通过出租等方式流转其使用权,实现闲置资产的价值,原单位依然对所有资产享有所有权,以租金、分红等方式获益。盘活国有资产首先要“摸清家底”,为厘清资产权属关系,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查证资料等,将闲置资产所在位置、建筑面积、权属信息、利用情况等一一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吕良镇等3个集镇共排查闲置国有资产32个,涉及面积188.45亩。
“死产”变“活权”,使用权合理落实。为优化配置公有资产,明确使用权可落实到村集体、个人、企业和平台公司等。联合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教体局、电信公司等10多家权属单位,探讨盘活路径,经多次调研指导、上会研究后,明确“三权分置”模式,因地制宜、以用为先、先易后难、分类施策,按照“村级项目招引、镇管理经营、平台公司打包、自留规划、公益事业”的综合思路,利用资产重组、招商引资等方式盘活低效资产;创新“政府+村委会+企业”“平台公司+”等模式,合理落实使用权,截至目前,计划盘活及已利用资产共计12个。
“活权”生“活钱”,收益权有效分配。把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收益权由经营主体所建立的联结机制进行分配”的收益权分配机制。将地理位置较好、有一定商业价值、适合转为经营性资产的闲置资产,依法依规通过集中招租或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变现;采取招商引资等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对闲置资产进行开发经营;对零星、闲散、面积小的国有资产开展公益建设,围绕养老服务、留守儿童代管、特困人员住家等需求,因地制宜选点改建一批留守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卫生室、特困人员暂住房等农村公益项目。
吕良镇充分调动村委会积极性,将一栋约1200平方米的厂房租赁给振兴村村委会,支持村集体招引项目落地,村委会公开挂牌交易,征集承租方,成立农机加工厂,带动30多名村民就业,实现政府、村委会、公司、农户四方共赢。
“三权分置”模式有效解决了“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等核心问题,唤醒“沉睡”资产,让闲置资产变增收“活水”,推动乡村空间资源综合利用、资产优化配置,实现镇、村集体和农民合理共享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