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湖县人民法院全面实施以提高当庭宣判率为核心的“一槌清结”机制,取得显著成效。前9个月,该院共办结各类案件4240件,结案率83.53%,同比提升3.45%;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2.04天,同比缩减8.8天;案件当庭宣判率82.54%,同比提升11.36%;9项核心质效指标中有8项进入全省法院第一方阵,有力地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和裁判公信力。
该院“一槌清结”机制被市中院列入今年全市法院创新创优项目。年初,该院出台“一槌清结”机制实施方案,规定凡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可能当庭宣判,一槌定音,实现事了案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庭前做好合议研判工作,原则上开庭后5日内宣判;上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原则上10日内宣判。员额法官每月上报结案计划,审管办每日一通报、每周一调度,实现审判管理全程调度、在途监管,全程留痕。
“一槌清结”机制的实施,倒逼审判人员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该院领导班子成员身先士卒,院长徐冬然先后作示范庭审16次,他结合典型案例,从立法本意、法律条文的适用、具体操作等方面指导审判实践。刑庭青年法官宋璇今年以来共受案82件,审结75件,当庭宣判69件,且无一件上诉。
为保障法官集中精力和时间办理庭审案件,该院落实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建立立案前的过滤、甄别和分流机制,将适合当庭宣判的案件分配至各审判庭或速裁团队。今年以来,该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2.56%,位居全市第一名、全省第二名,审结的2808件案件(执行案件除外)中,有2317件实现立审立判,当庭宣判率达82.54%,平均审理天数为45.3天。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则分流到调解室,实施诉前调解。该院聘用4名人民调解员驻院,专司诉前调解工作。今年以来,成功调结各类案件1717件,调撤率达 61.18%,位居全市第一名、全省第九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