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江浦生态环境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针对现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中制约提速增效的突出问题,推出四项改革举措,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为加快项目落地实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环评联动简化内容。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环评编制内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形成环境管控和发展“双赢”的新局面。
推动审批提速增效。简化审批流程,取消现场勘查环节,同时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报告书由原来的25个工作日压缩至18个工作日,报告表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压缩至9个工作日。
推行并联审容缺办。积极向企业宣传相关政策,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实现快速办结,让企业办事更有温度、审批服务更有速度。
强化中介机构监管。环保行政审批实行“一窗受理、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构建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管为保障的中介机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